简介:T省机械总公司一分厂原本是一家年亏损400,000元的企业。1983年,程戈与总公司签署了一份承包一分厂的合同,合同期限为两年。 程戈上任后,进行了大量的改革措施,使得工厂在短短五个月内实现了两百万元的利润。然而到了1984年春天,程戈向法院提出了诉讼,指控总公司党委违背法律行使权力。此案进入法院后,经济审判庭的庭长郭刚负责审理任务。总公司党委得知程戈已向法院提起诉讼时,感到震惊,并要求程戈撤回起诉,但遭到了程戈的拒绝。这宗案件看似简单,却涉及到许多方面,尤其是被程戈开除的五名员工中,有一位是省委第一书记的侄子。 在开庭之前,法院院长特别提醒郭刚,他已被市委确定为下一任法院院长,因此需要谨慎处理此案。然而,郭刚决心以法律为准则来审理此案。经过多次调查和公开审理,法庭最终判决程戈胜诉。然而,到了1985年秋天,合同期满后,程戈被解除了厂长职务,郭刚则被调到郊区法院进行“锻炼”。
T省机械总公司一分厂原本是一家年亏损400,000元的企业。1983年,程戈与总公司签署了一份承包一分厂的合同,合同期限为两年。 程戈上任后,进行了大量的改革措施,使得工厂在短短五个月内实现了两百万元的利润。然而到了1984年春天,程戈向法院提出了诉讼,指控总公司党委违背法律行使权力。此案进入法院后,经济审判庭的庭长郭刚负责审理任务。总公司党委得知程戈已向法院提起诉讼时,感到震惊,并要求程戈撤回起诉,但遭到了程戈的拒绝。这宗案件看似简单,却涉及到许多方面,尤其是被程戈开除的五名员工中,有一位是省委第一书记的侄子。 在开庭之前,法院院长特别提醒郭刚,他已被市委确定为下一任法院院长,因此需要谨慎处理此案。然而,郭刚决心以法律为准则来审理此案。经过多次调查和公开审理,法庭最终判决程戈胜诉。然而,到了1985年秋天,合同期满后,程戈被解除了厂长职务,郭刚则被调到郊区法院进行“锻炼”。